
为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,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通过创业带动就业,最大限度激发全民创业潜力、释放创业活力,现将2025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贷款对象及条件 以下10类人员在我县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并从事自主创业的,均可申请“贷免扶补”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,且不受户籍限制。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;②就业困难人员(含残疾人);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;④刑满释放人员;⑤高校毕业生(含大学生村官、在校高年级大学生、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);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;⑦返乡创业农民工;⑧网络商户;⑨脱贫人口;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。以上人员申请贷款时,除助学贷款、扶贫贷款、住房贷款、购车贷款、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(含信用卡消费)以外,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。 二、贷款额度、期限、次数 (一)贷款额度:“贷免扶补”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;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,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%。 (二)贷款期限:“贷免扶补”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 (三)贷款次数:获得过“贷免扶补”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,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、创业项目(或企业经营)良好、增加了带动就业人数,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、享受贷款贴息,但累计不超过3次。即创业人员获得“贷免扶补”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计不超过3次。 三、贷款贴息 符合发放条件的“贷免扶补”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,借款人承担贷款实际利率的50%,剩余50%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。 四、还款方式 “贷免扶补”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,即: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%,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%,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%;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。 个人(企业)承担的利息支付方式,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。 五、反担保方式及条件 (一)个人申请15万元以上贷款的担保,由威信县内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(老师、医生、政府工作人员等)作担保,也可由承办银行机构认可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作担保,个人合法房产、有价证券等质押或抵押担保。 (二)15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,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(乡村)推荐的创业项目,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、创业项目、创业企业,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、商户、农户,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,免除反担保要求。 六、贷款所需资料(一式两份) (一)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①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;②贷款申请表;③担保人责任告知书;④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及承诺书;⑤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相关证件复印件;⑥《就业创业证》;⑦婚姻状况证明(结婚证或离婚证,未婚不提供);⑧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;⑨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(户口册首页及本人页);⑩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;(11)担保人及配偶户口册复印件(户口册首页及本人页);(2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 13)租房合同 14)借款人及配偶、担保人及配偶征信查询授权书。 七、有关要求 (一)贷款表册必须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持身份证和夫妻双方征信报告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验证后领取。 (二)领取表册后5个工作日内完善上交承办单位,承办单位严格按交表时间实行先后顺序编号登记管理。 (三)发放贷款前,承办单位会同经办银行对申请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开展贷前调查,属实者即行按程序报审发放贷款。《营业执照》与经营状况不相一致的,终止审批贷款。 (四)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息必须真实填写,尤其是联系电话,联系电话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相一致者,一律不予受理。 (五)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工作自2025年4月16日启动,任务完成结束。各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严把贷前资格审核、贷中程序管理、贷后跟踪服务关,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。 (六)如政策有调整,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。 (七)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县委陶珊 0870-6120348 关注扎西微时空,了解更多新闻资讯 友友们,集“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”等信息于一体的扎西微时空小程序现已上线,现面向县内征集商家,免费进行展示。联系电话:15398689326。
|